关于完善乡镇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的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是最基层一级的纪检机关,对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乡镇纪委对乡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农村的党风廉政环境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治本功能较为显著。本文结合乡镇实际,就完善乡镇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作初浅思考。
一、当前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础力量单薄
在人力方面,乡镇纪委书记在分管工作方面,与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一样,主要精力放在做好乡镇中心工作上。同时,乡镇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绝大多数是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杂,在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难以抽出更多的精力去搞纪检工作,同时又要按其它分管领导的要求去下乡驻村或做一些应急性事务。长此以往,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或纪委委员都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基础力量薄弱成为乡镇纪委工作现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办案缺少主动性、积极性
乡镇纪委与党委、政府完全融为一体,人和事都与乡镇党委、政府分不开。由于缺乏独立性,纪检工作的开展,与镇中心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村干部的协助,乡镇纪检干部一方面要查处违规违纪的镇、村干部,另一方又碍于人情,完不成中心工作任务。加上乡镇纪委所处的工作圈子小,人事基本不流动,遗留人际关系多,致使纪检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二、措施与对策
1、规范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解决加强领导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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