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行政审判工作司法公信力调研报告

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行政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党的十八大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通过可以依赖的司法程序,对司法人员裁判案例产生的普遍信服和尊重而在受众心中建立起来的诚实、守信、公正、正派的信任度和影响力。现代社会,司法公信力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根基,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就行政审判而言,行政审判的核心功能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切实化解行政争议、理顺“官民”关系。因此,提升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公信力问题就成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的基本要求,有力、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所期待。笔者从法院自身原因影响司法公信力不高,行政审判制度、体制、机制的成因出发,探讨行政审判工作司法公信力的建立,促进行政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一、目前行政审判制度、体制、机制的现状

现阶段,影响行政审判公信力最重要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和审判公开制度。就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而言,影响行政审判公信力最重要的是司法管辖完全从属于行政地域管辖,特别是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管辖同级或上级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案件。如:县法院管辖县政府、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局长任副县长或县政法委书记兼任)为被告的案件。目前,只有最高法院才是全国的,其他所有法院都是地方“开”的,法官由地方产生、地方支付开支、受地方的监督、对地方而不对法律负责,法院实际承担很多地方政府所摊派的非司法任务。这标志司法无尊严,无公信力可言,这种体制显然难以保障法院行使完全独立公正审判。

二、目前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

现阶段,在法院队伍中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极少数法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腐化堕落、司法裁判不公,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评价不高,对法院能否做到公正司法缺乏信心,司法公信力饱受质凝却是不争的事实。就当今现状而言,司法公信力离党和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司法公正性受质凝,司法权威不高,司法环境久佳,当事人对判决存疑,胜败有意见,不信任;审判、执行工作压力仍然存在,涉诉信访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率并不高,“执行难”始终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等等。

三、推进行政审判制度改革,提升人民法院公信力


(未完,全文共3314字,当前显示100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