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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县扩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章标题:强县扩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从2002年起,浙江、湖北、河南、广东、江西、河北、辽宁等省先后实施了“强县扩权”的改革,即赋予少数区位优势明显、有望培育为未来地区性中心城市的县(市)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扩权县(市)抓住机遇,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强县扩权后,计划直报机遇增加,项目申报成效显著,财政结算、资金拨付效率明显提高,政策信息渠道畅通。从而使其经济活力显著增强,政府财力稳步增长,综合实力逐步壮大。但同时也看到,在强县扩权改革推进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扩权政策落实不到位

强县扩权后,应享有计划直接上报、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信息直接获得等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但实际上,省辖市及部分省直部门未将有关权限直接交由扩权县(市)行使,存在着由省辖市管理和省、市两级双重管理等现象,造成扩权政策未能落实到位。如在有的省份科技部门的信息获得、项目申报和环保部门的项目审批、计划上报等行政事务仍然需要通过省辖市的有关部门来完成。扩权政策仍未完全落实到位。

二是省辖市对扩权县(市)的支持力度减弱

范文top100近年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了推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其中部分项目配套资金需要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承担。但扩权以后,一方面,多数省辖市认为扩权县(市)财政体制已经上划,对应承担的配套资金不再安排;另一方面,而省财政在下达资金计划时,资金配给比例依然按照原来的三级负担的原则,造成了原来应由省辖市配套的部分项目资金安排落空,这样就给县市发展带来很大资金制约。如在某县调查时发现,基建、社保等资金配套缺口达到2000多万元,缺口数额与该县总配套资金相当,在项目资金总投入上占一定比例。

三是省直部门在扩权政策中定位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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