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
一、概述
今年7月在省委召开的九届三次全体会议上,制定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决定》。对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具体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是扶贫开发工作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提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把发展作为兴黔富民的第一要务,抢抓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机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指导方针,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坚持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为中心,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以提高人口素质为根本加快脱步伐,促进贫困地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贫困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按照《决定》的总体思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原则。统筹新阶段扶贫开发与西部大开发的实施,统筹小康建设与扶贫开发的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缩小差距,完善规划,整合力量,分步实施。
(2)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一类重点扶贫乡(镇)、村为重点,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解决温饱问题和抑制返贫为主要目标,集中扶贫整村推进。
(3)坚持扶贫到村到户原则。实行规划到村,项目覆盖到户,资金到村措施落实到户。
(4)坚持项目管理原则。做到项目依据规划,资金跟着项目走,检查验收到项目,加强管理到项目,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扶贫工作基本知识
1、扶贫开发。扶贫开发是国家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现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结合贫困地区资源、劳动力以及生产自救和致富能力。从国家到地方有计划地从政策、资金、物资、科技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促使贫困地区加快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乡(镇)村的划分:根据省扶贫办2001年安排各地调查测算结果,以1997─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三年平均数确定,即:人均年纯收入在700元以下的为一类重点乡、村。701—1100元的为二类重点乡、村。1101—1300元的为三类重点乡村。全省划定了100个一类重点乡镇,二类重点乡镇545个,三类重点乡镇289个,一类重点村5486个,二类重点村7638个,三类重点村849个。
3、贫困人口的标准:按国务院扶贫办对新阶段扶贫人口分段的标准,即: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25元以下的人口为贫困人口,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25—865元的人口为低收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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