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将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将全面落实,5月1日起将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4月12日,国新办举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发布会。下面是相关内容。
针对个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是否能做到税负只减不增的焦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100万乘5%,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的话,是100万÷(1+5%)×5%=47600元,即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少交税2400元。这是因为过去的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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