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做好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拱墅“四大年”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主动作为,法律服务在助推转型发展中创造新业绩1.深化“套餐式”法律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钱江商贸城、映月社区建立三个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建立法律“咨政”机制,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区领导公益律师服务团、疑难信访律师专家组作用,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涉法事务。该项工作得到了朱建明区长的批示肯定。
2.扎实开展“三改一拆”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律师、调解员等进社入户,开展“组团式”法律服务。协助区法制办制订规范的信息公开答复模板,举办全区普法巡回活动,创新“一事一法”普法模式。2013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举办专项普法活动7场,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3.推广“律师行动在网格”活动。全面推行律师资源共享、服务预约、送法上门等人性化服务,设定“草根维权日”提供“组团式”法律服务。2013年,全区681个网格、13万余户家庭实现律师全覆盖,律师共值班4462次,解答法律咨询3905次,化解纠纷849起。
4.律师服务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2013年,全区共有区属律师事务所30家,其中当年新成立3家;在职律师281人,同比增长20%。全年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001件,业务创收6859万元,同比增长10%。
(二)应援尽援,法律援助在保障弱势群体中取得新成效5.实行法律援助应急联动处置。全市率先在区人社局建立了全天候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由锦丰、君策、朗铭、金麟、金剑5家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做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局充分肯定。2013年,共提供讨薪法律咨询、援助1390人次。宏昊、锦丰、君策、朗铭4家律所参与化解了3起百人以上重大群体性事件,凯鼎所的援助案件还入选了全省15个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6.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法律援助介入时间从原来的审批阶段提前至侦查阶段,扩大指定辩护受援主体。成立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进驻,方便在押人员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加强部门协调,规范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流程。
7.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暖心工程”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量身定制法律服务,降低受援门槛,保障援助质量。201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件,共提供法律咨询816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59万元,收到群众锦旗和表扬信4次。
(三)文化引领,法制宣传在深化项目推进中跃上新台阶8.完成“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顺利通过市、区两级普法中期验收,并作为全市唯一推荐单位,接受省“六五”普法督导组全面检查,拱墅“六五”普法中期成果得到督导组充分肯定。
9.推进运河法治文化带项目。创设卖小文澜校区知法学苑,开辟法制迷宫小广场、书法创作墙、普法情景雕塑等10余个普法点。完善运河法治文化创意宣传中心,开展法制动漫、剧本、小品等文创活动。完成运河沿线15个法治书吧建设。
10.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先后举办了省民间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展览会、全省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开心学法”进社区入广场、在杭高校法律知识竞赛等10余场普法活动,做到“一月一主题,月月都精彩”。积极推动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目前有国家级1个,省级10个,市级29个,大大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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