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应急队伍教育指导意见
为加强应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等文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根本,广泛开展应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为我县科学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对全县应急队伍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促进应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应急队伍抢险救援能力。
(三)指导原则。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整合教育资源、创新培训方式,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育质量的指导原则,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有序进行应急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应对处置能力。
二、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教育培训的对象。教育培训的对象为各乡镇、各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而组建的应急队伍,包括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综合应急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企业和学校应急队伍等。
(二)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急队伍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共同科目、专业训练和战术训练三类。
1.共同科目。共同科目是应急队伍的基本培训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共同科目主要进行队列训练、体能训练、自救互救训练等内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培训。训练的目的是使应急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和一般程序,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应急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常识等。
2.专业训练。即各类应急队伍围绕所担负的应急救援任务开展的专门训练。专业技能训练关系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是能否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主要内容。主要进行专业知识教育、设备使用训练、现场应急处置等技术训练。通过训练,应急队伍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救援技能,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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