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办公室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志办),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主管全县地方志工作,具体职能为:
(一)规划、协调地方志工作。
(二)制定地方志书刊资料编纂业务规范。
(三)组织、检查、指导地方志编纂工作。
(四)编纂、审查、验收有关地方志稿件。
(五)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
(六)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开展地情研究,建设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
基本情况:
县志办编制7人,实际在岗4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在岗4人均为中共党员,分别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已被聘用。
工作任务:
2010年~2015年,县志办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根据《山西省新一轮修志工作规划(2001-2015)》和《〈县志(1991—2010)〉编纂规划》要求:
2010年完成《县志(1991-2010)》编纂工作的方案、篇目制定;续志工作动员、启动;基层编写队伍组建、培训。完成基层资料征集、整理;
2011年以后完成基层资料稿编写、初审;志书初稿编写、编辑;志稿分纂、总纂;志稿征求意见、基层审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评审、批准付印;志书技术编辑、装帧设计、校对。至2015年全面完成志书印刷、出版、发行工作。
工作总结:
2010年,县志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圆满和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国方志核心理论期刊《沧桑》多次予以报道,近日又被市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山西省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评比。
一、准备充分,人员到位。续志启动和基层编纂队伍组建顺利完成,为全县续志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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