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食药安全先进县实施办法
根据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县(市)创建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合作备忘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创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县(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届四次人大会议确定的“建设食品药品产业强省和食品药品安全大省”目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县(市)建设活动,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树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理念,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全市食品药品产业经济科学发展。
二、创建目标
(一)打造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内安)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
(二)培植壮大一批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建立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建设一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四)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测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粮油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蔬菜、水果、茶叶中农药残留检验合格率分别达到98%、99%、99%以上;
畜产品、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乳制品三聚氰胺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豆制品、熟食、糕点、饮品中添加剂和卫生指标检验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8%以上;
餐饮食品、餐饮具卫生检验指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药品评价性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保健品、化妆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五)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辖区内无无证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覆盖面达到100%,举报投诉查处率达到100%。
(六)食品药品广告市场规范,无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发布。
(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事故妥善处置率达到100%。
(八)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对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县(市)创建知晓率达到80%以上;公众对食品药品举报投诉渠道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九)公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药品安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创建任务
(一)建立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制
1、管理体制。建立并完善符合我市市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分工明确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形成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2、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财政、税收、金融、国土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3、考核机制。建立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4、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基地检验检测网络,建立健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县(市)、乡(镇)两级检验检测网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5、预警应急机制。建立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食品药品舆情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信息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定《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报送网络,规范信息的收集、报送、披露和发布行为,及时、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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