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湘办发〔2011〕3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着力在安置帮教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作上实现新的突破,促进全县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法制永兴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工作1、抓好湘司发〔2012〕9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湘司发〔2012〕92号文件的相关配套制度,xx县财政局制定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经费保障措施。
2、全面推进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依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录入、核实、反馈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率、核实率、衔接率达到100%。
3、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按照湘司发〔2012〕92号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落实好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制度,接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监所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督促其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今年年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100%,“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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