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小编寄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参阅。
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本年度兵役登记和网上应征报名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6月30日止完成年满18周岁(**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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