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办明电【**】7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帮扶困难群众。镇、村干部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基层一线,走到群众家中,与困难群众交心谈心,了解民情民意,掌握一手资料,同时结合工作调研、督查等,扎实开展节前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各村(居)要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建立困难群众档案,厘清困难原因,帮助探索脱贫路子;镇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帮助脱贫。
二、做好节日应急值守。镇、村两级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脱岗、离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代班等违规行为;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报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督查,镇党政办、效能办将联合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三、扎实抓好“三保”工作。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春节期间保畅通、保整洁、保稳定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着力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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