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团委为调动广大专职共青团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专职团干部给予表彰奖励。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专职团干部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建立健全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表彰。
第三条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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