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驻村指导员开展“四大行动”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驻村指导员开展“四大行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
为贯彻落实县委[2005]63号文件精神,不断深化驻村指导员制度,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充分发挥驻村指导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县驻村指导员在所驻村开展“四大行动”(富民、惠民、文明、和谐),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推进富民农业、家庭工业为重点,开展富民行动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具体体现,驻村指导员要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从本村实际出发,围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寻找发展对策,选准发展路子。
1、帮助理清发展思路。驻村指导员要会同村干部深入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帮助村干部理清强村富民的发展思路,利用当地的资源特点,选准项目,制定好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明确当年工作重点和任务。
2、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驻村指导员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帮助村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要求全年至少解决1-2个突出问题,同时对群众需要到镇(街道)及县机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能代办的要实行全程代办。
3、搞好示范引导。驻村指导员要及时指导村总结发展经验,同时要发挥党员“双带”作用,着力培育典型,要求驻村期间帮助村培育1—2个示范户或示范基地,通过典型引路,逐步形成“一村一品”的农村新产业。
二、以推进村庄整治、实施新一轮“惠民工程”为重点,开展惠民行动
“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驻村指导员要按照建设农村新社区,帮助所驻村找准着力点,因地制宜,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扎实推进实事工程建设,大力改善村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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