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认真抓好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
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制度设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程序,不断完善村级治理结构,保证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争取到今年年底,完成300个民主法治规范村的创建工作。
1、明确重点
一是村级组织职责明确,运行规范。制定和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及治保、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明确各成员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定和完善村二委议事规则,加强村集体领导原则。
二是提升村务管理水平,制订“实际、实用、实效”的《村规民约》,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建立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集体财物和重大村务的监督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约束村干部的行为。
2、抓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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