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维,能动司法,积极构建社会因法而和谐的司法价值体系
创新法治思维强化能动司法
积极构建社会因法而和谐的司法价值体系
滦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建翔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变化和发展,以及我国经济转型期间社会矛盾纠纷现状,人民法院在尊重司法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创新法治思维,强化能动司法,通过运用法律智慧、政治智慧,深刻分析社会动态,敏锐观察发展趋
势,妥善处理新生问题,通过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积极构建社会因法而和谐的司法价值体系,努力使人民法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服务者、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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