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廉政与民主政治建设创新村级监督新机制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打造“阳光村务”,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水平,2008年11月,**市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市198个村除明确党支部纪检委员外,全部推选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从运行情况来看,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明显,先后被中纪委、省纪委确定为全国、全省农村基层党
风廉政建设联系点。
一、建立组织,创新监督体制
村级监督体制的改革事关重大,**市在深入调研、反复酝酿、借鉴经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关于建立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枝办发〔2008〕32号),将现有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等各种监督力量进行整合,建立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5人(主任1人),由村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与村委会任期同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街办)纪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对村组干部、村内重大事项的监督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的本村村民代表,必须有一名是中共党员,充分体现监督的广泛性和实效性。目前,全市943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到岗到位,行使监督职责
二、打造平台,优化监督环境
(未完,全文共1939字,当前显示5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