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征文:对当前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六五普法征文:对当前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我国自1986年开始实施普法工作以来,已开展近25年的普法工作。在每次普法五年规划中,普法重点对象也不尽相同。“一五”是工人、农(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二五”是县团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军高级干部、执
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学校的在校生;“三五”是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四五”是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五五”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
从每次普法规划中,我们可以看出占我国80%的农民在第一次和第三者五次中出现。
一、对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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