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法制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促进依法行政的伟大进程中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对推动行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我约束、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是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区域的不同、职能的差异,各省区、各系统立足地方
实际或结合行政职能,相继出台了各自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从具体操作和实践来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还需要一个不断创新和完善的过程那么就目前而言,将如何深入理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如何努力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如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呢。笔者带着上述问题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思考。
一、立足实际,理解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为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对不履行或违法履行行政执法责任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法律制度。从行政执法现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来看行政执法过错普遍存在“三位现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具体明确“四大目的”,行政执法人员急需提高“五个意识”,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详细分出“六项要责”。
(一)行政执法过错存在的“三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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