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动向分析
1、近期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
中央曾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出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的基本原则。但鉴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行政性垄断、制度性腐败、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市场的双轨制短期内难以破解和消除,
至少在未来数年内,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将继续。
在这种情况下,近期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只能选择几个重点进行突破。
(1)“保低”优先
社会矛盾最容易激化的地方毫无疑问是社会的最底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应当是提高农民、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的收入和社保水平,正如新一届政府上台以来所做的那样。
经济学家纳克斯曾经提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该理论认为,贫困地区居民由于收人水平低,在用于生活消费支出之后,几乎没有余钱用于储蓄,致使资本形成不足,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难以提高,最终又只能获得一个低收入。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低收入———低储蓄———低资本投入———低生产效率———低收入”的恶性循环,贫困也就被一代一代地被“遗传”了下去。而根据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制度,在相对贫困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增长速度反而越快,并因此而形成了另外一个恶性循环:“经济增长慢———人口增长快———经济增长越慢———人口增长越快”。在这两个恶性循环的叠加作用下,我国贫困的代际“遗传”现象已经有所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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