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法院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热点工作透视
xx,是一座美丽的文化名城。作为“共和国摇篮”所在地、苏维埃最高法院旧址所在地、人民司法发祥地,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如今,这片红色的土地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焕发出勃勃的生机和活力。
一年前,江西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建设现代化法院的五年实施纲要》,提出要把全市法院建成全省一
流、全国知名的现代化法院的战略目标。
一年过去了,xx中院现代化建设进展如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能否实现现代化法院的目标。不久前,笔者踏上了xx寻求答案之路。
思想理念“突围”
“为什么在《纲要》里要提出建设现代化法院。”
面对笔者的提问,xx中院院长彭光华侃侃而谈。一是外面形势逼人,二是内部确有需要。地处中部的江西和位于赣南的xx,被长江、珠江、闽江所流经的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经济发达省份所包围。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目标,在这种形势下,xx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对接长珠闽,建设新xx”的发展战略。
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对此,法院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但从全市两级法院的情况看,却不容乐观:部分司法指导思想的偏差,司法理念的陈旧,审判执行运行机制的低效、法官职业素养的差距、基础设施的落后,远远不能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法院的职责和任务。必须大胆改革,更新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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