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干部任期内监督问题的探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发展现代化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这对我们的村党支部以及村委会提出了更高要求,可有的村干部上台前积极性高,上台后得过且过,行政不作为,懒散怠慢
,不求上进,村干部存在着不公不廉,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等事件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大,其中重大事项决策和集体资产处置等环节更是“民怨”高发的焦点。因此对村两委干部在任期内的监督显得尤为迫切重要,现结合乡镇工作的体会,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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