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物管理制度
财物管理制度
一、管理规定
1、认真执行《会计法》,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对各项经费实行规范管理。
2、按照国家机关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具体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辅助性帐簿(页)。
3、会计人员与会计事项审批人员和经办人,按各自的岗位职责相互分离,互相制约。
4、会计与出纳员不能兼任,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要帐款分立、帐实相符。
二、经费支出管理
经费支出要严守财经纪律,从严控制支出、合理使用经费。
1、办公经费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办公室安排专人按定额领用;
(2)需要印刷、复印的文件材料需填写《印刷、复印批办单》,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到印刷厂印刷、复印。
2、差旅费
(1)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前往外省、市所需经费由委员会主委批准预先借支。
(2)公出人员按任务、目的地、行程日期和往返路线发生费用,期间发生的各项标准原则上按市财政文件规定,公出归来后要在3—5天内报销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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