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建立健全自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立健全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常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
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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