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电力公司开展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由省公司统一立项的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4月1日至5月10)
(一)主要工作内容:
1、组建由行政主要领导挂帅,分管用电领导、分管农电领导、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用电、农电、监察、审计、财务、
保卫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挂靠监察部门办公;明确联络员、联络电话。要求于4月30日前完成并报****供电公司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制订工作方案(包括宣传、动员工作方案)。要求于4月30日前完成,并报****供电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召开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上级要求部署本单位的工作。要求于4月30日前完成。
4、利用网络、闭路电视、广播、板报、知识问卷及学习会、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要求。要求于5月10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通过本阶段工作,必须使该项效能监察做到思想发动、工作方案、组织保证三落实,重点要层层实行责任制,任务分工到部门,到责任人。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解决领导班子、管理部门和用电口全体员工的认识,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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