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推动全县统战工作的开展,根据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形式
1、部务会议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2、部务会议由部长、副部长、纪检员组成。根据会议议题,必要时本部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列席。
3、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或由部长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二、议事程序
1、凡需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提出,报分管领导和部长同意后,提交部务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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