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渌江沿岸砂石场整治规范方案
株洲县湘渌江沿岸砂石场整治规范方案
为加强湘渌江河道株洲县段砂石整治和管理,规范砂石场建设行为,保障河道防洪、水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株洲市人民政府《湘江株洲段采砂规划》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的原则
依法取缔、合理布局、规范准入、属地负责。
二、具体步骤
(一)依法整治现有非法砂石场
第一步,限期自行拆除。各砂石场业主必须按照《关于整治和规范管理湘渌江河道株洲县段采砂和砂石场建设的通告》(株县国土资联告〔2010〕1号)的要求,在2010年10月22日之前停止营业、自行拆除砂石场设备和临时房屋等。
第二步,依法强制取缔。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砂石场,由株洲县河道砂石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采取强拆、禁卸、场地查封、断电、断路等强制措施,或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定程序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二)合理设置砂石场
将渌江河道株洲县段全线划定为禁采区,禁止在渌江沿线设置砂石场,只在湘江两岸合理规划和设置砂石场。
1.规划原则:
①坚持符合城乡规划的原则;
②坚持保护水上交通安全、防洪安全的原则;
③坚持与砂石矿出让标段相结合的原则;
④坚持尊重历史、交通便利的原则;
(未完,全文共1903字,当前显示6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