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商业街档次形象办法
一、总则
1.为优化商业街业态,提升商业街的档次和形象,使之成为市、区商业街建设的一个亮点,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商业街(洪城路至朝阳洲中路)的业态定位以餐饮、休闲娱乐为主。需要调整业态的店面详见《商业街应调整业态的店面情况一览表》,按照表格中的要求进行了业态调整的店面才能适用此奖励办法。
3.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商业街从事经营活动的店面(店铺)产权人、经营企业(个人),并在西湖区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符合扶植的商业业态经营企业(个人)。
二、扶持政策
(一)对店铺产权单位(个人)的奖励
4.符合商业街业态调整的店铺,自开业之日起,第一、第二、第三年分别按其所交房产税区级财政受益部分的100%、80%、50%的比例对店铺产权单位(个人)进行奖励。
(二)对业态调整企业(个人)的奖励
5.对原不符合商业街业态但按上述业态定位予以调整的经营企业(个人),给予其一次性奖励,按照店面面积50㎡(含)以下奖励1000元,50㎡-200㎡(含)奖励3000元,200㎡以上奖励8000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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