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商贸企业安全监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商贸企业安全经营水平,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抓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商贸企业”是指商场、农(集)贸市场、超市、生猪屠宰加工场、专业市场和相关宾馆、饭店、酒店及娱乐场所等。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经营意识,通过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商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未完,全文共1892字,当前显示31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