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村工作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率先实现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开展“双培双带双强”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以指导、帮助大学生村干部,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任用为切入点,按照“易于操作、便于管理、利于工作、科学高效”和单位工作与联村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加强对副县级以上联村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奖惩,充分发挥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管理机构
市委成立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村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专门负责本县(市)区的此项工作。乡镇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村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村工作。
三、联村办法
(未完,全文共1871字,当前显示4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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