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
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全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区委要求,参加我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带头深入学习。按照“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的要求,带头参加学习,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1天,业余学习每天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读书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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