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最近,本工委对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2002年初,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区城市管理局增设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经过积极的筹建工作,于20**年9月,成立了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北仑大队,在本区内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并于10月1日正式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根据《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具体职责为: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同时履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以上职能正在逐步到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对外统一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法律责任。目前北仑大队共有正式队员43名,协管员94名,(其中:新矸29名、小港24名、大矸30名、柴桥11名),在新矸、大矸、小港、柴桥各设有执法中队。
二、主要工作情况一年来,在区政府重视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北仑大队),贯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从严治队方针,以“敬业爱队,团结务实,文明执法,服务人民”为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优势,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以自己的言行在社会上初步确立了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大对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相继开展了以清理占道经营乱设立摊、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防盗门窗加工噪音扰民、住宅小区“四乱”、城市“牛皮癣”、建筑渣土清运、燃气经营等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以行风建设为重点,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建立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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