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职业学籍信息管理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已基本完成20*、20*和20*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的填报工作。这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的结果。但是,在信息填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中职学校学籍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错报、漏报数据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个别学校弄虚作假,在学生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学生学籍信息注册到管理系统。三是学籍重复。经过系统自动查重,发现部分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与市内外其他学校上报的学生学籍信息重复。还有的学校在不同时间对一些学生学籍信息进行重复注册。四是系统目前部分功能尚不完善,给填报工作带来很大不便。
为解决好上述问题,进一步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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