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目标与任务
各地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战略突破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安排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时,各市要根据本地初中毕业生数量和高中阶段教育将达的毛入学率目标要求,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分别研究确定2009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特别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低、职教招生比例低的地区要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中职招生任务数52万人,比我省已下达的48万人招生计划增加4万人。现将全省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任务分解到各市,各地要结合本地中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分解落实招生任务到所属县(市、区),其中省级(三星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落实到校,并将此招生计划分解表报省教育厅职社处。
二、拓宽招生对象与范围,办好面向人人的职业教育
扩大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除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还要根据招生计划特别是增量计划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其中进行中职学历教育的,应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计入当地年度招生统计范围,并享受国家给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有关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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