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渔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渔业安全生产要求,为了确保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渔业生产安全,结合我市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对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渔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求,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健全安全管理措施,狠抓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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