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
《**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人民政府第21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年11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办法》是依据《价格法》,在总结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多年来成本监审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省成本监审工作的政府规章。它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省价格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实施成本监审对于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建立健全经营者的成本约束机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价格部门价格监管的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年第42、44号令以及20**年第2号令,认真组织学习,在全面理解和完整把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成本监审在价格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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