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单位创建工作通知
各区创绿办、光明新区城建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及《*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领》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绿色单位创建活动,普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基本知识,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现决定开展2009年*市绿色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25日~3月15日,申报单位向各区创绿办递交申报材料。
3月16日~3月31日,各区创绿办、光明新区城建办向市创绿办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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