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招生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有关省、直辖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共中央党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经研究,现将编制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把握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节奏,继续保持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基本稳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增长,着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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