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重组意见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增强我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优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继续推进资源整合和行业重组
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资源战略和“走出去”战略,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工作力度,寻找新资源,确保资源储量满足长远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各种有效资源的整合,促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增强优势企业的资源保障能力,确保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加大企业内部资源的整合力度,促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优化配置。继续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依托云天化集团、云铜集团、昆钢集团、煤化工集团、云锡集团、冶金集团等大企业大集团,整合磷、铜、铁、煤、铝、铅锌、锡等资源。20****年将重点抓好煤、磷资源的整合工作,力争取得新的突破。推进国有资本向冶金、化工、能源、交通、特色生物、医药、机械电子、旅游、投资金融、现代物流、建筑施工等需要国有经济发挥主导或引导作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调整重组,到20****年底,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减少到20户左右,初步形成15户左右拥有重要战略资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发展后劲的大型企业集团。昆明等国有企业较多的州(市),也要加大整合重组的力度,积极培育一批具有重点骨干作用的企业集团。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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