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梧二中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督导评估工作迎评方案
为迎接省政府对我区进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督导评估验收,根据《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温瓯教督〔2015〕36号)《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迎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督导评估工作的补充方案》(温瓯教督〔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教育局的部署,2017年4月迎接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区评估验收。
二、迎评安排
(一)做好满意度调查(2017年3月底)
按照评估程序,3月底要对我区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学校根据满意度调查方案,确定好教师代表、家长代表调查人员样本、做好培训,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二)查漏补缺(2017年4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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