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发行年检登记通知
各县区新闻出版局、文化局:
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20****年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于一季度进行。为开展好20****年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全市年检登记、行业统计工作须于20****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其中县区及市属发行单位报送年检材料时间为2月15日前,市局报送年检汇总材料时间为3月15日前。
二、年检范围
(一)按照省新闻出版局要求,市、县(区)新闻出版局负责所属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书友会、读者俱乐部等单位的年检登记工作。
(二)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县(区)年检工作的组织动员,辖区内行业数据的统计汇总,对辖区内的出版物批发单位年检材料的审核备案,对通过审核单位的年检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凡经过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已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出版物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登记。
三、年检内容
(一)检查企业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督促企业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检查各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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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