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山育林管理通知
为加快我县生态经济强县和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巩固南北山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根据《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封山育林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南北山地区林地实行封山育林管理。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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