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小学重大问题责任查究制度
根据z市z区教育委员会2011年16号文件指示精神,特制定平乐小学责任查究主要内容及处理办法:
1、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巩固率不得低于98%。学校领导及教师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或劝退学生。不得随意更改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课时。如果自作主张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期末考核、评定职级时,要对责任人、负责人予以降级处分。
2、在组织学生集体活动中,因安全措施不力或失职,发生丢失或伤亡事故等;学校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期末考核时给予责任人、负责人减分处理。
(未完,全文共903字,当前显示2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