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扬附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育教研究课题的管理,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
1、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着重解决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发扬实事求是,敢于探索的精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
(二)科研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由学校校长、教科室、教务处主任及部分学科带头人组成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领导小组。
2、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规则、决策、指导、管理,科研经费的审批以及发放科研工作量津贴。
3、收集和编发教科研信息、管理课题档案文件。
4、聘请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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