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永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
中中永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依法确立学校、教职工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按需设岗,择优竞聘的人才竞争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双向、择优的原则;
2、以编定岗,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按绩取酬;
3、迈小步,不停步。
三、聘任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聘任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党组织、行政人员、工会代表、教师代表为组员的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五、聘任程序
1)公布学校工作岗位及其职责;
2)应聘人员填写意向表
3)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5)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任的办法
1)校长聘中层。所有中层回到普通教职工位置,所有教职工参加中层竞岗报名,填意向表,校长根据中层岗位聘任中层干部(不包括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团书记各1名,由法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通过后定岗。
2)中层聘教职工。所有教职工根据各岗位工作量填报志愿一、二或服从安排;中层根据所需岗位、教职工填报的志愿聘任教职工(第一次聘任),然后予以公示。其中政教处协助年级段长聘班主任,教务处协助年级段长聘任课教师。
3)未聘的教职工根据各科室、年级段所缺的岗位,向中层提出申请,中层根据所需第二次聘任并予以公示。
4)前一、二两次未聘的教职工为缓聘者,由工作小组协调,征得中层同意安排岗位,缓聘教职工当年为高职低聘者至中三止;万一中层干部不同意,协调不成功,剩余的为待聘教职工。
5)各段人员原则上变动在30%以内,以保持工作大体上延续性、稳定性,先聘初三,再聘初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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