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鹅小学教职工工作守则
一、按学校全日坐班制度,教师和职工上午7:25—11:30下午2:15—5:00为上班时间,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早上来校后,要自觉按学校分配的任务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教职工因故不能到校上班时,必须按学校请假审批程序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半天以内自行调课的病事假请主任批准;一天内的病事假报请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病事假报请校长批准,三天以上需报教办批准。病假要有医生证明。凡因病、事假调课必须报请教导处批准,不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含升旗后的领导讲话),要求全校教职工准时出席,并按规定地点肃立,升旗时,要严肃认真,不讲话。每天早操、眼保健操教师要和学生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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