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盟直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分类推进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在盟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工作要求。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盟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四个目标”和“五个注重”(结合),坚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以开展机关党建“推新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五项推新”和评选“双先双优”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增强党性、加强理论武装上走在前头,在围绕中心、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头,在增强素质、提高执政能力上走在前头,在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群众上走在前头,在发挥优势、构建和谐机关上走在前头,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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