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总工会机关工作制度
1、崇信县总工会是县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重点突出维护职能的同时,还担负着帮扶、培训、建设、参与、教育等各项职能。
2、全体干部职工要恪尽职守,努力工作。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集体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一般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勤奋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常务副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并对县委、市总工会负责;副主席协助常务副主席按分工抓工作,并对常务副主席负责,常务副主席出缺时,由副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工作人员在分管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分管领导负责。各项业务按工作程序办理,加强请示汇报和意见沟通,凡属重大问题,均应提交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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