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防爆设备及煤安标志检查入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防爆安全可靠性,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爆设备及煤安标志检查入井制度》。
一、防爆设备(煤安标志)检查员职责1.防爆设备(煤安标志)检查员是防爆设备及煤安标志检查组成员,该组隶属机电科领导,在业务上应对分管机电工作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负责。在防爆设备及煤安标志监察工作中要严以职守。
2.防爆设备及防爆电器修理时,防爆设备检查员对有关防爆性能检查工序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为检修设备的15~25%,防爆设备和防爆电器下井以前,必须由防爆设备及煤安标志检查员验收;合格者发给入井证,方准下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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