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质量计划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质量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准、修订、发放、实施、保管等要求。本标准适合于制冷事业本部为满足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要求,为满足特定的管理需求而制订的质量计划。2引用标准无3定义无4管理内容4.1质量计划编制的基本要求a)
符合质量方针要求,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协调一致;b)
具体反映质量策划的结果;c)
仅仅涉及与特定产品、项目、合同要求和管理的某些特定需要有关的活动,具体规定每项活动的实施顺序、方法、资源配置、进度安排、责任部门及验证方法。
4.2质量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质量计划(包括出口产品质量计划)、新产品工艺方案、工序间检验控制计划;——技术改造计划;——重大质量改进计划;——专门质量工作管理计划。
4.3新产品质量计划4.3.1计划编制与审批开发部门项目主管工程师按mk06.17《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进行产品策划,在以下(但不限于)情况下应组织编制新产品质量计划,项目负责人审核或批准,必要时由技术副总批准。——新产品顾客有特殊要求;或老产品设计更改有某些特殊要求时,需对该产品或有特殊要求的部分编制专门的新产品质量计划;——设计开发的新产品采用现有生产工艺无法生产制造时,需对该产品编制专门的新产品质量计划;——出口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部分应编制专门的质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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